来源:温岭市人民政府
温岭历史悠久,早在新石器时期,就有人类在此生息繁衍。夏、商、周为东瓯地,秦属闽中郡,汉属会稽郡,三国属临海郡,东晋分属临海郡、永嘉郡。唐至明代为台州之黄岩、温州之乐清二县,明成化五年(1469年),置太平县(县以境内太平岩得名),属台州府,治所设太平乡泉溪。成化十二年,温州府乐清县之山门乡、玉环乡,划归太平县。民国三年(1914年),因与山西、四川、安徽等省的太平县同名,改以县西温峤之别称“温岭”为名,称温岭县。1949年5月28日,温岭县城解放,温岭县人民政府随之成立。1994年3月,经国务院批准,撤县设市,始称温岭市。